2010/12/29

62歲生日明白聖經兩處難題。

昨夜,夫妻送藥去汐止給岳母,回來已夜深;

難怪今晨07:00才睡醒,原來今天我是王!
 

平常日子,有時03:45起來夜尿;
有時,04:00或05:00睜眼看一看鬧鐘;
 

何必浪費錢買鬧鐘?
自己在脖子上掛一張大字報寫「鬧鐘」即可!
真是比鬧鐘還緊張!

今晨03:15起來過一次,
倒頭下去又睡沈了,
居然05:00與06:00都沒有睜眼看鬧鐘,
是真的熟睡了!
難為了妻,帶一個蒸熱的饅頭去公司吃早餐!

非比尋常也,
原來今天是我的62歲第一天,
人家說,生日者是王;
難道平日是寇?

對!對!對!

我們家裏,只有一位「大王」,餘皆為民;
 

「緊急集合大王」---是吾妻也;

http://twtwblog.blogspot.com/2009/11/blog-post_7915.html

妻是緊急集合「施」者,我是「受」者;

我既然是民,就要永遠效忠大王,

一生接受緊急集合,無怨無悔!

連「霸王」都臣服在「妖姬」的香港腳下;
http://twtwblog.blogspot.com/2010/12/blog-post_23.html

那麼效忠大王有何困難?何況還偶爾有好處~~

「大王」心情好的時候,可以封給我一個爵位,

受封「洗腳大王」的爵位做起事來心情更好!
http://twtwblog.blogspot.com/2010/05/blog-post_25.html





很高興於生日這天明白了聖經兩處疑難:

1.問:「究竟做事能討神歡喜?或者不做事只用耳朵聽能討神歡喜?」
 

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;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,是不能奪去的。(路加福音10:42)

此處不能兩極化,將做事或不做事與討神喜悅與否畫上等號!
重點是「增進關係」,人與人相處最重要的是「關係」,當耶穌難得同在的機會,馬大選擇親近耶穌,增進關係,才是上好的福份!

http://www.devotionalbible.com/articles/Luk_ch10_38_42.htm

 

2.問:如何解釋「不要惹兒女的氣」?
 

你們作父親的、不要惹兒女的氣、只要照着主的教訓和警戒、養育他們。 (以弗所書 6:4)

精簡的、補充的說,就是:「父母要耳朵大一些,嘴巴小一些!」
傾聽兒女心中的話!


2010/12/29 星期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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